为更好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及时助力学生升学就业,深化学生荣誉奖励体系改革,切实提高立德树人成效,根据学校学生奖励荣誉评审总体安排,即日起启动经济学院智育类奖学金(本科生学习优秀和学习进步奖学金、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介绍
(一)本科生学习优秀和学习进步奖学金由学校统筹各方面资金设立,主要奖励在学习方面表现突出和进步明显的学生。本科生学习优秀奖学金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8000元/人、5000元/人、3000元/人、2000元/人;本科生学习进步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两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1500元/人、1000元/人。
本科生学习优秀和学习进步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二年级(2024级)及以上具有我校学籍的本科生。根据上级要求,港澳台学生可参评学习优秀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学金(获评宝钢优秀港澳台学生奖、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本年度学习优秀和学习进步奖学金),国际学生、来校交流交换学生、双培计划学生不在参评范围内。
本科生综合类奖学金各项(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捐赠类奖学金)和智育类奖学金各项(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在同一年度只能获评一项,不可兼得。根据奖学金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获评本年度综合类奖学金的学生不可再参评智育类奖学金。
(二)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由学校统筹各方面资金设立,主要奖励在学习、学术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8000元/人、5000元/人、3000元/人、2000元/人。
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参评学生应为二年级(2024级)及以上研究生(硕博连读学生在博士一年级可参评)。延期毕业学生原则上不在参评范围内,凡在公派出国、挂职锻炼、参军入伍、西部支教等期间正常办理休学手续,目前仍属于正常学制年限范围内,可以正常参评。根据上级要求,港澳台学生可参评学习优秀奖学金(获评宝钢优秀港澳台学生奖、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本年度学习优秀奖学金),国际学生、来校交流交换学生不在参评范围内。
研究生综合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捐赠类奖学金)和智育类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在同一年度只能获评一项,不可兼得。根据奖学金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获评本年度综合类奖学金的学生不可再参评智育类奖学金。
二、参评条件
(一)基础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上一学年应未受过违纪处分和与学业相关的校级通报批评处理;
3.参评学习优秀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学金的学生上一学年应无不及格课程;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分项评选条件
1.学习优秀奖学金
在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本科生重点考虑上一学年在学习方面的表现,研究生重点考虑上一学年在学习与学术方面的情况。
2.学习进步奖学金
重点考虑努力学习,上一学年在学习方面取得明显进步的情况(本科二年级同学主要对比一年级上下两个学期的学习情况)。
对于本科生有以下2点说明:
1.计算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时,如上一学年有出国(境)学习经历,所修学分量(含在校获得学分和经学校认定转换后的学分)须达到其培养方案该学年应修学分量的80%。
2.上一学年在明德书院或求是书院就读的学生在书院参评,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就读学院(书院)参评。
对于研究生有以下1点说明:
1.参评的学术成果原则上应主要为2024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0日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成果。
三、评选程序
(一)各班级名额分配原则
学院以全日制非定向学生(国际学生、延期毕业学生、来校交流交换学生、定向委培学生均不在参评范围内)基数计算比例,考虑不同专业学习情况及学习特点,且综合考虑学生整体素质、班级风貌、综合类奖学金获奖情况等因素,核定各班奖学金推荐名额。
(二)班级推荐流程
1.名额分配。学院将各班分配名额及上一学年学习成绩通知到班主任和班长(硕博连读学生在博士班级申报参评),由班主任牵头部署推选工作。
2.班级推荐。在班主任主持下,各班进行智育类奖学金推荐与评选,确保办法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班长对提名及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后报送班主任,由班主任根据评选条件组织推选工作并确定排序,推荐排序结果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党团学办公室。
其中,本科学习优秀奖学金原则上依据上一学年学生的专业排名评定,本科生学习进步奖学金原则上依据上一学年相较前一学年专业排名进步评定(本科二年级同学主要对比一年级上下两个学期的学习情况)。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原则上依据上一学年学习、学术方面表现评定。
3.材料上交。各班于2025年10月28日(周二)24:00前将智育类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至jyxueshengke2@163.com,纸质版经班主任签字后尽快交至党团学办公室(明主616)。
4.根据上报情况,学院党团学办公室审查资料、核定名额并形成拟推荐名单。
(三)党政联席会审议
党团学办公室将推荐名单提交至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在学院范围内通过网站、公告栏等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学生荣誉奖励评审过程全程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有任何异议、意见和建议请以实名方式通过以下渠道联系。
1.学院pa真人试玩的联系方式
电话联系:62511210
邮件联系:jyxueshengke2@163.com
联 系 人:刘老师
2.学校pa真人试玩的联系方式
电话联系:62515668
短信联系:18600965323
邮件联系:zizhuban@ruc.edu.cn
联 系 人:海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2025年10月25日